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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请问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范围及职能是什么?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负责人(以下简称“中心”):2002年底本中心在全省地级市中首先取得了国家认可实验室资质,认可的检测项目涉及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水质等七大类279个项目,2005年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监督评审后,又扩大到434项,居全省首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获得国际上55个国家地区的认可。同时,本中心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取得省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监护的机构资质,是无锡地区疾病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中心。近年来,强化职业卫生监测和接触职业有害因素职工的健康监护,每年对存在化学毒物、粉尘、噪声、放射线等有害因素的厂企作业场所检测近200家;开展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职工体检20000余人,及时发现职业病损害,开展职业病诊断,并指导厂企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督促厂企针对危害情况改善作业环境,加强劳动保护。
记者:据了解,近期无锡松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公司”)分别组织接触镉及其化合物的岗位的作业员工,以及应本人要求进行体检的其他部门和岗位的员工,赴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请问结果如何?
中心:目前松下公司的员工总数为5300人,接触镉及其化合物的主要部门为第一工场中构成科和负极科的镉作业岗位,共计710人。2006年8月4日至9月7日,根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本中心对松下公司第一工场中接触镉及其化合物的员工进行尿镉检测共计710人,其中尿镉检测结果超过5μg/g肌酐的人数为10人,超标率为1.41%。根据本中心的尿镉检测结果,松下公司即对尿镉含量超过5μg/g肌酐的10人采取了相关措施,全部调离到不接触到镉及其化合物的岗位。根据了解的情况,赴省疾控中心和常州市疾控中心体检的员工,目前已出具尿镉检测结果的报告共126人。在省疾控中心检查的116人中,有103人于2006年8月至9月曾在本中心做过检测。在103人中,其中100人在省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与本中心的检测结果相符,另有3人尿镉检测结果超标,与本中心检测结果不相符;同时,在常州疾控中心尿镉检测的10人为本中心于2006年8月至9月检测超标的员工,常州的检测结果仍为超标,与本中心原检测结果相符。从目前检测结果对比,省疾控中心和常州疾控中心已出具尿镉检测的结果与本中心原检测结果的总体符合率为97.35%。
记者:这次在省疾控中心检测与2006年无锡市疾控中心检查结果不符合的3人尿镉超标的情况如何?如何解释不符合的原因?中心:该3名员工在省疾控中心的尿镉检测结果与本中心原检测结果不符。其中2人现检测结果为6.51μg/g肌酐和7.5μg/g肌酐,本中心原检测结果为4.95μg/g肌酐和4.8μg/g肌酐,两者相比,原检测结果就已接近超标临界值5μg/g肌酐;有1人现检测结果为7.5μg/g肌酐,与本中心原检测结果2.62μg/g肌酐相比,差异较大。对造成这种差异的具体原因,目前尚不明,我们将继续对其跟踪和密切观察,进一步分析具体原因。一般来说,由于检测用的尿液样本为生理样本,所以省疾控中心与和本中心检测结果不符合的因素有很多。一是人体排镉量不是绝对恒定的,有生理上的波动,如饮食结构(如动物内脏、海产品等食物的食用有可能引起体内一定量镉的蓄积)、尿液稀释度(如晨尿、点采样,且不同时间段也有差别)、抽烟等都会影响尿镉检测的结果,因而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进行尿镉检测,结果也不完全一样。二是检测过程中尿液采样的流程是否规范,对检测的结果也会产生很大影响。如采样前脱离岗位的时间、个人的清洁卫生状况、尿样收集时污染环节的控制及收集时段和收集量、收集尿样的保存条件、时间及运输情况等都会直接影响尿镉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三是不同实验室因实验条件和仪器条件以及个人操作上的差异也可导致不同地点对同一份尿样的尿镉检测结果不一定完全相同。另外在无锡市检测尿镉的时间是2006年8月-9月,距今已近5个月。对于尿镉检测结果超标的员工,我们会要求企业立即将其调离接触镉及其化合物的岗位,并定期体检、密切观察其今后尿镉含量的变化情况。
记者:什么是“职业性镉中毒”?尿镉检查超标是否表示“镉中毒”?
中心:根据卫生部颁布的《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GBZ17-2002)规定,尿镉测定连续两次5μg/g肌酐以上,尚无慢性镉中毒的临床表现者,为观察对象。如有尿镉增高,并有头晕、乏力、嗅觉障碍、腰背及肢体痛等症状,并实验室检测为尿β2-微球蛋白和尿视黄醇结合蛋白含量在1000μg/g肌酐以上者,可诊断为慢性轻度镉中毒。诊断职业性镉中毒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诊断程序进行申请,并只有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方能受理;二要结合职业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和作业现场检测评价结果分析;三要按照诊断标准,由职业病诊断医师综合分析,集体诊断作出结论。根据以上诊断标准,尿镉“超标”不能够就说成“镉中毒”。从事接触镉及其化合物作业的员工尿镉超标反映了作业场所有一定量的镉污染。根据对目前尿镉检测超标员工的情况分析,尚不符合慢性轻度镉中毒的诊断标准,属于尿镉增高观察对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将对尿镉超标的员工进行密切观察、定期复查,要求企业将其调离岗位,并督促企业对员工负责到底。
记者:请问镉是怎样进入人体的,松下电池有限公司出现部分员工尿镉超标,对此你有何看法?
中心:镉是一种在自然界普遍存在的金属,普通人可通过大气、食物、饮水和吸烟等接触少量镉,因此非职业接触者体内也存在微量镉,甚至会出现一过性偏高。本中心在对松下公司镉作业岗位空气中镉浓度监测和接触员工健康监护时,都曾明确要求企业应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落实有关的防护措施。主要有1.在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排毒,镉作业岗位应有密闭化排除镉烟尘装置;2.作业工人应进行上岗前、在岗和离岗前的健康体检,以筛选职业禁忌症,发现职业病损害,及时采取对应处理措施;3.配备防毒口罩、手套、工作服、鞋帽等劳动防护用品;4.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正确执行操作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非职业接触等知识培训。采取上述措施,可大大降低镉对作业人员的危害,预防职业性镉中毒的发生。对现在尿镉检测结果已经超标的员工,将要求企业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同时,本中心将密切关注其他员工的检测结果。近期本中心已要求并督促企业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原作业环境及企业整体环境,以及对员工的劳动防护作出进一步的改进和改善。 |